全球看点:《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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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咸阳市举办《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背景和立法必要性、立法原则、主要内容及亮点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7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设施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七十二条。
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全程分类体系、分类管理机制,还分别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责、义务,明确了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主要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与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项措施,减少资源消耗、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及易回收产品、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及实施主体;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等;强调了单位、家庭和个人必须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义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规定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方式和责任主体、行为规范、各环节衔接制约机制,监督机制、表彰奖励、法律责任等。据了解,《条例》在适用范围上覆盖了咸阳城乡全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回应人民群众对餐饮经营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的关注,着力破解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容易产生的“邻避效应”,坚持奖罚并举,注重教育引导,着力培养市民分类习惯,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条例》的出台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资源节约,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巩固咸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推动咸阳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赵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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