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一)材料内容【每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资料图】
1、仲裁申请书
2、证据清单
3、证据材料
4、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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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份数普通程序(争议金额300万以上):以上第(一)项材料(1-5)一式5套。
简易程序(争议金额300万【含】以下):以上第(一)材料(1-5)一式3套。
快速程序(争议金额10万元以内,一方申请或双方均是廊坊本地当事人):以上第(一)材料(1-5)一式3套。
被申请人每增加1人,在上述基础上,份数相应增加1套。
若申请财产保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书两份(具体材料要求请参考“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保全指引”),并另再增加1套完整仲裁材料(财产保全具体事宜以相关法院要求为准)。
(三)材料形式
1、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写正确、写明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请求利息,注明:①利息主张起、止日期 ②利率 ③暂计至提交仲裁请求之日的数额。
请求违约金或损失(如差旅费、保全费),注明金额或参照利息请求提供详尽计算公式及截至提交仲裁申请之日已发生的金额。
签名/盖章、写日期(日期为提交材料当日)。
申请书中所有改动须有权签字人签字、签日期。
2、证据材料
必须提交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携带原件供核对,证据材料编序号并连续标页码。
证据清单写明页码范围并签字/盖章、写日期(日期为提交材料当日)。
3、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写明具体权限(不可只写"特别/一般/全权代理",避免套用诉讼格式),写明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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